備受關注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重疾商業險”)即將出臺實施。昨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為此召開新聞通氣會。該制度覆蓋所有參保人,近1158萬醫保參保人可自愿參保;待遇覆蓋醫保目錄內藥品以及自費藥品,其中一個參保年度內目錄內藥品最高可支付15萬元,重疾商業險報銷比例為70%。
保費資金渠道各有不同
“國家及廣東省要求各地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采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笔猩绫>指本珠L黃險峰告訴記者,目前深圳在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還建立了地方補充醫療保險,醫療保險總體待遇較高,已基本達到并超過國家規定的大病保險的要求。但仍存在部分參保人患大病后由于使用較多醫保目錄外的自費藥品等原因導致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情況。深圳市政府將建立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列為民生實事。
據介紹,此次我市出臺的辦法規定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重疾商業險”以自愿參加為原則,
覆蓋所有參保人,不同類別的參保人參加重疾商業險的區別僅在于其保費資金來源有所不同:
第一類為本市戶籍的低保群體、孤兒、優撫對象,由民政福彩基金為其參保;
第二類為本市戶籍重度殘疾居民,由殘疾人保障金為其參保;
第三類為基本醫保一檔參保人,其個人賬戶余額已達我市社會平均工資的60%以上的(目前為3131元),可以用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參保,從個人賬戶中劃扣;
第四類為基本醫保一檔參保人(原綜合醫保參保人),其個人賬戶余額未達到我市社會平均工資的60%以上的,可本人自愿付費參保;
第五類為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原住院醫保、少兒醫保參保人),沒有醫保個人賬戶的,可本人自愿付費參保。
第六類為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原農民工醫保參保人),沒有醫保個人賬戶的,可本人自愿付費參保。
據市社保局統計,目前我市醫療保險參保人共近1158萬人,其中醫保一檔參保人近337萬,二檔參保人約410萬,三檔參保人約411萬。
自付超萬元部分可報銷70%
參加重疾商業險之后,將享受哪些待遇?目前一些重疾比如腫瘤的治療中有一些昂貴的自費藥,是否可以用重疾商業險報銷?
市社保局副局長黃險峰說:“重疾商業險主要保障兩個方面的費用:一是參保人住院時發生的醫保目錄范圍內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的以上的部分,由重疾商業險資金支付70%,一個參保年度內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睋私?,目前深圳的政策規定,參保人發生的住院藥品費用,屬于醫保目錄范圍的,退休人員按95%、其他人員按90%的比例記賬,也就是說退休人員要自付5%,其他參保人要自付10%。假如一名未退休參保人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發生了30萬元醫保目錄內的醫療費,醫保支付27萬元,他個人要自付3萬元,參加重疾商業險之后,還可以再報銷1.4萬元。
第二類是參保人患重特大疾病時使用自費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藥品時,由重疾商業險資金報銷70%。重疾商業險的報銷比例已超出國家及廣東省的大病保險的報銷比例。黃險峰說:“目前考慮把在臨床上比較普遍使用的治療腫瘤的一些靶向藥納入,這些藥目前屬于自費藥,納入重疾商業險后報銷上不封頂,屆時將大大減輕患者經濟負擔。自費藥品目錄范圍由市社會保險機構和重疾商業險承辦機構共同確定并予以公布?!?/p>
“團購”重疾商業險沒有體檢等門檻
重疾商業險什么時候可以購買?費用如何?黃險峰說,重疾商業險采取統一購買形式,將通過政府采購、集體談判的方式選定商業保險機構,盡快推出。他說:“相對個人參加商業保險而言,會是一個‘團購’的價格,費用將更低,即使個人繳費費用也不高,易于參保人接受。具體的費用、參保方式,屆時將向社會公布?!?/p>
目前社會上個人參加重疾商業保險,有些有體檢的要求,有些有享受待遇“等待期”的要求,對于已經身患重特大疾病的不予參保,這次推出的重疾商業險是否有這些“門檻”?黃險峰說:“通過‘團購’的方式統一參保的沒有這些門檻的限制,有病的人群也可參保和享受待遇。但參保人在統一參保的時候沒有參保,之后又想參保,將按照商業保險的運作模式,該體檢的體檢,該設置等待期的設置等待期。給予一定的限制性條件,是為了避免少數人‘不生病時不參保、生大病時突擊參?!??!?/p>
此外,商業保險機構的凈利潤率按國家及廣東省的相關規定定在一定比例,多出來的資金則轉入下一年,次年可降低保費或提高待遇。
新聞回顧:
醫??▊€人賬戶將可買重特大病補充險
深圳正在緊鑼密鼓制定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方案,擬利用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購買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
國務院去年8月出臺《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簡稱“新國十條”)后,廣東省保險業的“新省九條”《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也于近日落地,允許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一定比例余額購買商業健康保險。
“新省九條”要求,要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補充作用,擴大商業養老、健康保險覆蓋面和保障人群。探索建立醫療衛生、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的信息共享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可按照自愿的原則,允許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一定比例余額購買商業健康保險。